上月,Uber進軍香港的士打車軟件(App)市場,提供高達200港元的乘車優惠,卻因疑似車隊數量不夠,而弄得想打但打不到車的尷尬,可算另類宣傳。雖然香港已相繼有同業開始燒錢宣傳,但論激烈程度,怎也比不上國內快的打車及滴滴打車的大鬥法,合共已燒錢20億人民幣,正因此兩者的市場佔有率在2014年底已分別高達56.5%及43.3%,明顯已將其他競爭對手淘汰。當大家正期待今年再來一場燒錢大戰之際,兩者竟在情人節意外宣布合併。此情此境也非無先例,就如當年優酷及土豆兩大視頻App,也在打生打死後宣布合併,所以最為意料不到的,反而是兩者的背後股東阿里巴巴(BABA)及騰訊(700),竟然會接受此合併方案。
不過,生意始終是生意,最終還是向錢看,兩者市佔率相約,持續競爭繼續燒錢是無底深潭,合併卻換來華爾街日報估算的60億美元估值,上市套現的時間表變得更為實在。若合併成功,其他同業又怎能存活,所以先前傳聞快的收購的易到用車,已正式向中國商務部反壟斷局及國家發改委舉報快的和滴滴的合併行為嚴重違反中國「壟斷法」,請求立案調查並禁止兩家公司合併。
有關是次合併,我不知道作為投資者的馬雲及馬化騰等有何意見,但主導者並非像外界估算是源於投資方博弈,而是兩家公司管理團隊,他們或許也認同Paypal創辦人Peter
Thiel那套支持競爭及反壟斷是變相在破壞價值的理論,因為過份劇烈的競爭令市場進入零和遊戲,盈利給抹掉,又怎有資本持續支持創新和改進,其實他的論點我已在去年11月在此專欄文章有所提及。他提到Google當年被投訴在搜尋宣傳市場上是壟斷者,但卻以在數碼媒體推廣市場佔比仍不特別大,及若放在包括傳統媒體的整個推廣市場上更微不足道作抗辯。此次,兩者合併的準總裁柳青亦基於此回應,認為移動出行是個剛剛起步的市場,所有打車App加在一起都不到15%的市場份額。至於中國商務部接受此解釋與否,要看管理層的游說能力了!
(利益申報:筆者為持牌人士,於執筆時,筆者或相關人士或客戶,持有阿里巴巴(BABA)及騰訊(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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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現為華富嘉洛證券資產管理副總裁,幫助客人管理股票投資組合,詳情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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